我……廖青漠很想說他哪份也不想簽,不過現(xiàn)在由不得他了。元冬是長子,斷沒有讓姜氏養(yǎng)著的道理,春玲是個丫頭,姜氏想要便給她。姜氏肚子里的胎兒也要一千兩,著實讓廖青漠覺得憋屈,可這種憋屈他卻沒辦法說出口。只咬著牙恨恨地在第二份析產(chǎn)別居文書上簽字畫押。這是劍中歌繼
《快穿之我把系統(tǒng)上交了
》《快穿之十佳好爸爸
》《末世之瘋批大佬又來了
》后,創(chuàng)作的第四部長篇小說《重生之金融獵手
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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