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份一筆一畫寫出的奏章里的計劃,八九不離十還是太傅當初的獻策。這個計策里,姜楓只是個幌子、靶子,真正查案的是曾顯志和謝清泉。一切皆如太傅所料,姜楓自領了圣旨后便明白了他該做的事,他這十日內(nèi)四處招搖,相對比之下曾顯志嫌少被人提及,謝清泉跟隨去肅州更是無人知曉。到肅州后,他也是當靶子樹在明處,若有兇險,他便首當其沖這是跟上帝談判繼
《洛杉磯的夜行者
》《從小歡喜開始的日常
》后,創(chuàng)作的第三部長篇小說《為了修仙,我!拒絕百億家產(chǎn)!
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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