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大周律令,百姓擅離戶籍所在地是有罪的,當被押送回原籍再行發(fā)落。但實際上,地方官員抓到沒有官憑路引的難民很少會大費周章將其送回,而是直接留在當地充作苦役。姜二爺知道郎超不是好東西,覺得那些人被他抓取充作苦役,也不知能活下幾個,還不如都拉去姜家莊給自己開荒種田,這樣自己能省去工錢,他們也能吃口飽飯。這是厭筆川繼
《陌路無歸尋仙辭
》《無上力量
》《錦仙記
》后,創(chuàng)作的第四部長篇小說《被迫在蜀山當魔頭
》。
最新章節(jié)推薦地址:http://qingzhaisz.com/content/2d5dgpt.html